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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来源: 作者: 供图: 编辑:sxtj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决定进行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9月23日至10月9日

2.学校抽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应统筹安排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

2.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各教学单位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强调假期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加强危险物(化学)管理。对强酸、强碱、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贵重品的使用,应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妥善存放保管,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要求做好危废物回收处理工作,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国庆节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具体值班人员,各学院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教务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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